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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知识》精讲讲义——2Z2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发布时间:2022-05-26     作者:     分享到:

202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教材精讲讲义——2Z2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2Z2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3-4分)

 

章节

考点

考频指数

2Z2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物权的种类

※※

与土地相关的物权

※※※

物权设立、变更、转让

※※※

物权的保护

※※


考点1:物权种类※※


所有权

对自己的物权利。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核心权能)四项权能

用益物权(变化)

对他人的物。占有、使用、收益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居住权

担保物权

对他人物的优先受偿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真题】下列权利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

A.船舶抵押权            B.房屋租赁权

C.土地所有权            D.建设用地使用权

【答案】D

【模拟题】关于用益物权,说法正确的是(  )。

A.用益物权对物具有占有权和处分权

B.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

C.用益物权和所有权人可以是同一人

D.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物的优先受偿权

【答案】B


考点2:与土地相关物权※※※


(一)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

国家所有

1)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2)无居民海岛、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集体所有

1)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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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土地所有权(公家的)

国有(城市市区土地)、农村集体所有

(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

建设用地使用权

(私人的)

含义

享有①占有②使用③收益的权利,只能存在于国有土地上

设立

在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且自登记时设立

取得方式

出让(卖)或划拨(送)

流转

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且地上附着物一并处分

续期

住宅用地,期满自动续期(≠免费续期);非住宅用地,依法律规定办理

消灭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模拟题】甲通过招标方式获得某商业项目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该建设用地使用权(  )。

A.属于用益物权

B.可以作为项目出资

C.自依法登记时设立

D.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E.可以与附着的建筑物分别抵押

【答案】ABC

(三)地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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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私人的)

概念

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效益,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力

形式

用益物权,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合同当事人

供役地人和需役地人

设立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其产生不需要登记,但未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变动

地役权是从权利,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主权利转让,从权利一并转移


【模拟题】2019年11月21日,甲公司与相邻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乙公司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甲在乙的土地上修筑一条机动车道,以利于出行方便;使用期限为30年;甲每年向乙支付5万元费用”。11月25日,甲向乙支付第一笔费用,12月25日该车道修筑完成并通车,12月30日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了权利登记。

(1)该权利设立的时间是(  )。

A.11月21日                    B.11月25日

C.12月25日                          D.12月30日

【答案】A

(2)该权利自(  )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A.11月21日                          B.11月25日

C.12月25日                          D.12月30日

【答案】D


2Z201042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考点3: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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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不动产需登记,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自然资源;2.地役权)


【真题】建设用地使用权自(  )时设立。

A.土地交付

B.支付出让金

C.转让

D.登记

【答案】D

【物权的设立(不动产)与合同效力(买卖合同)的关系】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的区分】

物权效力,由《民法典-第二编物权》评价;

合同效力,由《民法典-第三编合同》评价。

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无关。

【真题】根据《物权法》,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该合同效力为(  )。

A.合同自办理物权登记时生效

B.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C.未办理登记合同无效

D.未办理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

E.合同生效则物权生效

【答案】BD

【真题】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B.不动产物权的转让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C.不动产物权的转让在合同成立时发生效力

D.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动产物权转让合同无效

【答案】A


考点4:物权的保护※※

一般规定

物权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途径解决

具体规定

归属、内容发生争议

请求确认权利

无权占有

请求返还原物

妨害物权

请求排除妨害

可能妨害物权

请求消除危险

造成毁损

请求修理、重做、更换

请求恢复原状

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真题】有关物权保护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不能通过和解方式解决

B.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既可以请求赔偿,也可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C.侵害物权的,承担民事责任后,不再承担行政责任

D.物权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应当请求返还原物

【答案】B

【真题】关于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物权包括所有权、债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B.用益物权包括对自己所有的财产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C.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D.物权保护方式,只能单独适用

【答案】C

【解析】A选项物权不包括债权,故错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故B错;D错在只能,对于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2Z2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3-4分)

考点

考频指数

考查重点

物权的种类

※※

三种物权

与土地相关的物权

※※※

三个例子

物权设立、变更、转让

※※※

不动产、动产、合同

物权的保护

※※

结合例子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