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正面典型经验通报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乌鲁木齐市和伊犁州奎屯市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为核心,坚持系统施策、创新举措、标本兼治、精准发力,在规范小区公共收益、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提升物业服务质效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探索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典型做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州市参考学习。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12日
附件1
乌鲁木齐市住建局多举措整治小区公共收益侵占问题典型经验材料
乌鲁木齐市住建局聚焦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的突出痛点,通过“建制度、强监督、严整治、提能力、促协同”五项举措,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规范公共收益管理,持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政策制度支撑。以《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共有收益使用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明确公共收益的范围界定、收支规范以及归属原则,对公共收益的公示周期、公示内容、公示方式作出细致规定,确保业主知情权,为整治工作提供坚实制度基础;建立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公示模板,要求物业企业在小区显著位置及安居广厦平台同步公示,让公共收益收支情况一目了然。
二是建立多维度监督机制。搭建“线上+线下”多元化投诉体系,充分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安居广厦平台、各区(县)建设局举报电话等,方便业主随时反馈公共收益相关问题;建立“部门联动+动态检查机制”,市、区(县)物业监管部门联合街道、社区,对投诉集中、问题频发的小区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并将检查情况实时上传安居广厦平台,督促物业企业限期整改;发动业主监督,鼓励业主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管理,对公共收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三是扎实推进集中整治。今年以来,已完成全市专业化物业服务小区首轮全覆盖排查,当前正推进第二轮排查,累计排查小区4151个次,发现问题4039个;重点打击违规行为,对擅自利用小区共有部分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建立问题线索转办机制,向区(县)推送突出问题线索127条,已办结117条,办结率92.12% ;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截至目前,行政处罚立案5件,对54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信用扣分处理,以严执法倒逼企业规范经营。
四是提升行业自律与服务水平。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举办多场公益培训,围绕公共收益管理、物业服务履约法律风险等内容开展专业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与业务能力;加强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将公共收益管理情况纳入信用评价指标,对信用良好的企业给予激励,对信用等级低的企业限制其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
五是推动社区协同治理。建立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共治机制,针对公共收益问题共同协商解决;社区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成立与运行,提高业主委员会履职能力,更好地代表业主维护权益;组织召开居民议事会,促进各方沟通交流,凝聚共识,推动公共收益合理使用。
附件2
奎屯市靶向破解小区公共收益管理难题切实保障业主权益典型经验材料
在物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中,奎屯市城市管理局聚焦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痛点,以专项清查为抓手、以问题解决为目标,推动公共收益管理规范化,形成可复制的基层治理经验。
一、精准排查,摸清公共收益管理“底数”
2025年4月,奎屯市城市管理局启动全市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专项清查工作。通过实地核查、台账核对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梳理公共收益“收取、使用、核算”全流程环节,精准掌握辖区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现状,明确二类影响管理效能的突出问题:一是物业公司开设的公共收益独立账户税率较高,扣除税费后实际可用额度减少,间接损害业主权益;二是物业公司未向业委会申请,私自挪用公共收益情况时有发生,直接损害业主利益。
二、靶向施策,打通规范管理“堵点”
针对清查发现的问题,奎屯市锚定“公共收益归业主、如何使用业主定”的核心目标,推进针对性解决方案。推动管理主体转型,重点引导业主委员会主导公共收益管理,2025年,通过多次与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对接,解决了业主委员会独立开设公共收益银行账户的问题,开户名称为所在物业管理区业主委员会,好的举措还需要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今年5月,奎屯市城市管理局印发奎城管〔2025〕17号《关于各物业管理区在奎屯市区银行设立公共收益专用账户的通知》文件,公共收益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即业委会、社区居委会和银行;其中,社区居委会及其主要成员为监管方。截至目前,全市已有50个业委会完成了公共收益独立账户的开设,32个业主委员会的收费二维码投入使用,剩余18个业委会收费二维码正在办理中。2025年完成业委会公共收益账户使用的全覆盖,彻底打通公共收益规范管理通道。
三、成效显著,筑牢业主权益“防线”
该举措实现了公共收益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完全脱钩,从源头杜绝了物业侵占公共收益的风险,让公共收益真正“归业主所有、为业主所用”。同时,切实保障了业主对公共收益的知情权、管理权、使用权,有效提升业主对小区公共事务管理的满意度,为全区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中规范公共收益管理提供了典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