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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施企协:关于征集2025年工程建设企业科技创新管理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8     作者:     分享到: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关于征集2025年工程建设企业科技创新管理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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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5年工程建设企业科技创新管理成果的通知

中施企协科委字〔2024〕47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的重要论述,总结推广企业科技创新管理体系建设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引导企业深入推进创新管理,培育企业新质生产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我会决定开展2025年工程建设企业科技创新管理成果征集、交流、推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工程建设行业的投资、设计、施工、科研及装备制造等企业。以“创新管理”为核心,着重体现企业在围绕国家和行业发展战略需要、市场竞争需求和企业发展需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在企业改革、创新和发展等方面的最新管理成果。

二、主要内容

(一)创新战略规划。突破企业传统发展战略思考方式,引入创新管理理论新思维,树立向“创新”要市场、要质量、要效益、要发展的理念,加快战略新兴产业培育与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与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把企业发展战略融入创新发展战略的管理成果。

(二)创新组织管理模式。积极推动企业管理现代化组织变革,对组织机构、管理流程、职责分工等进行创新性调整,在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一体化管理模式方面的管理成果。

(三)创新制度建设。深化企业以创新管理为导向的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以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为目的的制度体系,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生态,激发全员创新活力,打造符合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的制度环境的管理成果。

(四)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企业经营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提高经营手段的科技水平,助力企业开辟新业务领域、优化传统市场份额,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质量和效率的管理成果。

(五)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模式与机制。积极践行“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加强创新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在人才培养管理体系及激励制度建设、培养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以及青年创新人才后备军的管理成果。

(六)创新平台建设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创新平台对企业科技创新的助推作用,打造综合性创新平台,贯彻开放式创新的理念,整合社会创新资源,根据企业性质和发展需求,策划能为生成新质生产力的创新课题,并完成成果转化的管理成果。

(七)科研项目管理模式与办法。创新科研项目管理模式和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方法,提升重大科技研发项目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在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或主导产品等方面的管理成果。

(八)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模式与机制。在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模式、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体系、创新科研成果孵化和辐射机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管理成果。

(九)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模式与机制。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营造鼓励发明创造生态的方法、提高全员科技创新积极性的制度建设、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有力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成果。

(十)产学研用合作模式。在贯彻开放式创新理念,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有效合作模式、并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管理成果。

(十一)科技创新管理其他方面的管理成果。

三、征集方式

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各行业工程建设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建筑业(工程建设)协会(施工行业协会、联合会)负责组织推荐。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中央企业由集团公司总部组织推荐。

各推荐单位推荐成果原则上不超过30项。

四、申报资料及要求

申报资料包括基本信息、成果报告和证明材料三部分。

(一)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成果名称、申报单位、创新方向、成果简介、成果创造人、成果鉴定情况、推广应用情况、申报企业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申报单位意见等材料。填报的信息应准确有效,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二)成果报告。成果报告包括:成果的背景、主要做法、取得的效果等三部分内容。成果报告应主题鲜明、文字简洁、条理清晰,格式要求详见附件3。

(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成果具体呈现、成果应用证明、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证明、其他旁证材料等四部分。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够证明成果得到实际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各类材料。

五、推广交流

(一)申报的科技创新管理成果,经中施企协科委专家委员会专家评审后,择优在“2025年工程建设行业科技工作会议”上进行宣传、展示和交流。

(二)组织企业科技创新管理专题对标活动,选择有代表性的科技创新管理成果进行观摩学习。

六、其他事项

(一)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请各推荐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并于2025年1月20日前将推荐函及企业申报资料电子版发至科委办公室邮箱zsqxkjb@163.com。

七、联系方式

王高凤 010-63253475

张 宝 010-63253481

陈虹文 010-63253477

孙 鹤 010-63253419


附件:1.工程建设企业科技创新管理成果征集办法

   2.工程建设企业科技创新管理成果申报书

   3.工程建设企业科技创新管理成果报告撰写要求


附件1

工程建设企业科技创新管理成果征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践行创新发展理念,促进工程建设企业以创新管理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创新管理”,深化企业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并使企业在不断变化的政治经济形势下,在发展战略、组织机制变革、人力资源配置、文化建设等方面,具有内在的、源源不断的、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动力,推动企业“软实力”和“硬科技”高度融合、高质量发展,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工程建设企业实际的科技创新管理体系建设模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企业“科技创新管理成果”的内容包括:创新战略规划、创新组织管理模式、创新制度建设、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模式与机制、创新平台建设管理模式、科研项目管理模式与办法、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模式与机制、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模式与机制、产学研用合作模式,以及科技创新管理其他方面的管理成果。

第三条 申报成果应具备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效益性、可持续性、推广性。

第四条 企业科技创新管理成果的申报、遴选和推广,遵循客观、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企业科技创新管理成果每年征集一次,并遴选优秀成果推荐参评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

第五条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中施企协科委)负责企业科技创新管理成果的征集工作,科委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成果申报

第六条 申报科技创新管理成果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在创新管理研究领域有创新性的学术成果,其成果在国内外产生了一定影响;

在管理实践活动中取得了突出成效,具有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第七条 申报成果需经各行业工程建设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筑业(工程建设)协会(施工行业协会、联合会)推荐。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由集团公司总部负责组织推荐。

第八条 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工程建设企业科技创新管理成果申报书》,确保内容真实、有效、可靠,并提交相应旁证材料。

第三章 成果评审

第九条 科委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成果的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效益性、可持续性、推广性等进行综合评审。

第十条 企业科技创新管理成果等级分为一等成果、二等成果、三等成果。一等成果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总数的10%。

第十一条 科委办公室负责对成果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参与后续程序的评审。

第十二条 企业科技创新管理成果的评审标准如下:

一等成果:创新程度显著,对企业科技创新管理水平有非常大的提高,在企业内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应用,大幅度提高了企业的科技创新管理质量和效率,创造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具有非常高的推广价值。

二等成果:创新程度明显,对企业的科技创新管理水平有较大的提升作用,在企业内得到了有效的应用验证,明显提高了企业的科技创新管理质量和效率,创造了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三等成果:有一定创新性,对提升企业科技创新管理水平有积极作用,在企业内已得到了初步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对同类企业具有积极的引导性借鉴意义。

第四章 推广应用

第十三条 申报单位应积极推动科技创新管理成果的实践应用,并持续完善、优化和提高。

第十四条 中施企协科委将适时组织研讨、交流、对标、观摩等活动,对企业科技创新管理成果进行宣传和推广。

第十五条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支持和参加中施企协科委组织的宣传和推广活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施企协科委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