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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易考易错题—相关合同制度
发布时间:2023-05-19     作者:     分享到:

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易考易错题—相关合同制度


相关合同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1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最符合题意。)

1.下列行为中不符合承揽合同特征的是( )。

A.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

B.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C.承揽人独立完成合同义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

D.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2.承揽人在履行承揽合同中的下列行为,不构成违约的是( )。

A.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不合理,立即停工并通知定作人,因等待答复未能如期完成工作

B.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遂自行更换为自己确认合格的材料

C.承揽人未征得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

D.因定作企业合并,承揽人拒绝交付工作成果

3.根据《民法典》,关于承揽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无需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B.承揽人可以与定作人约定,承揽人使用定作人的设备完成主工作

C.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要接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

D.承揽人工作期间,定作人不得对其进行监督检验

4.在分期付款的合同,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 )时,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同时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四分之一

D.五分之一

5.对于需要运输的标的物,当时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 )承担。

A.出卖人

B.第一承运人

C.买受人

D.第一承运人和买受人

6.标的物为第三人合法占有,买受人取得了返还标的物请求权,称之为( )。

A.简易交付

B.占有改定

C.指示交付

D.拟制交付

7.某建筑公司向供货商采购某种国家定价的特种材料,合同签订时价格为 4000 元/吨,约定6 月 1 日运至某工地。后供货商迟迟不予交货,8 月下旬,国家调整价格为 3400 元/吨,供货商急忙交货。双方为结算价格产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格 4000 元/吨结算

B.应按国家确定的最新价格 3400 元/吨结算

C.应当按新旧价格的平均值结算

D.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应当解除合同

8.某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供货,并约定甲向承运人丙交付货物即视为甲完成交付,在货物交付运输期间,乙将该货物转卖给丁并通知丙向丁交货,但乙和丁对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没有约定。关于本案例中货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与丁的买卖合同成立时,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丁承担

B.甲向丙交付货物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丙承担

C.甲与乙的买卖合同成立,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即由乙承担

D.丙向丁交付货物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承担

9.关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买受人代为保管其拒绝接收的多交部分标的物,出卖人可拒绝负担保管费用

B.出卖人应当按照通常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

C.合同未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可以在任何时间检验标的物

D.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期间内的任何时间内交付标的物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有 2 个或 2 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 1 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

1.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体现在( )。

A.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B.买卖合同是单务合同

C.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D.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

E.买卖合同是无偿合同

2.融资租赁合同涉及的主体有( )。

A.出租人

B.公证人

C.出卖人

D.担保人

E.承租人

3.6 月 1 日,甲乙双方签订建材买卖合同,总价款为 100 万元,约定由买方支付定金 30 万元。由于资金周转困难,买方于 6 月 10 日交付了 25 万元,卖方予以签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买卖合同是主合同,定金合同是从合同

B.买卖合同自 6 月 10 日成立

C.定金合同自 6 月 1 日成立

D.若买方不履行购买义务,仍可要求卖方返还 5 万元

E.若卖方不能交付货物,应返还 50 万元

4.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不是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效力的简单叠加,其法律特征有( )。

A.涉及出租人、出卖人和承租人三方主体

B.出租人同时又是买受人

C.融资租赁合同可以是不要式合同

D.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

E.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与瑕疵担保义务

参考答案(相关合同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承揽合同的特征。

承揽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2)承揽人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2.【答案】A

【解析】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通知定作人后,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定作人应当赔偿损失。

3.【答案】B

【解析】承揽人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定作人将工作交给承揽人,其重要原因是定作人相信承揽人具有完成工作的条件和能力。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经定作人同意的,承揽人也应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4.【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孳息的归属和买卖合同的解除。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5.【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对于需要运输的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6.【答案】C

【解析】标的物为第三人合法占有,买受人取得了返还标的物请求权。此种形式为指示交付。

7.【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适用于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商品的具体规定。《民法典》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8.【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出卖人(乙)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途标的物的风险由买方(丁)承担。

9.【答案】D

【解析】A 选项,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出卖人应当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以及买受人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

B 选项,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

C 选项,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

买卖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买卖合同是一种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二)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三)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四)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所以 AC 正确。

2.【答案】AC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3.【答案】AD

【解析】买卖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自支付定金一方当事人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因此本合同定金为 20 万元,卖方应将 5 万元返还买方。

4.【答案】ABD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融资租赁合同涉及出租人、出卖人和承租人三方主体;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简单叠加。其法律特征如下:

(一)出租人身份的二重性

出租人是租赁行为的出租方,但在承租人选择承租物和出卖人后,出租人与出卖人之间构成了法律上的买卖关系,因而又是买受人。

(二)出卖人权利与义务相对人的差异性

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买卖合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卖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瑕疵担保义务,而不是向买受人(出租人)履行义务,即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融资租赁合同也不同于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与瑕疵担保义务,但承租人须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义务。

(三)融资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

所以 ABDE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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